苏义飞、李琦律师成功辩护从“多次”到“两次”,教师猥亵儿童案从五年降为二年半
来源:www.055112.com 日期:2026-02-28 阅读次数:

苏义飞、李琦律师成功辩护,教师猥亵儿童案从五年降为二年半
2025年12月,由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李琦律师参与辩护的L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经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作出一审判决。苏义飞、李琦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辩护策略,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效果,获得委托人家属的高度认可与满意。
精准辩护:从“多次”到“两次”,有效降低指控影响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L某在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对三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面对这一涉及多名被害人、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苏义飞、李琦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细致阅卷,全面梳理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情细节。
在庭审辩护中,苏义飞、李琦律师明确提出,虽然被告人对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在行为次数、情节轻重等方面存在可依法从轻处理的空间。通过细致比对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材料,李琦律师有效论证了部分指控事实的模糊之处,促使法庭在认定事实时更加审慎,最终将部分“多次”行为在法律评价上予以合理限缩,实质上实现了从“多次”向“两次”情节的辩护转化,为后续量刑从轻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首、赔偿、认罪认罚多维度争取从宽处理
苏义飞、李琦律师在辩护中重点突出被告人L某具备法定的自首情节——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同时,苏义飞、李琦律师积极促成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一方进行沟通,代为表达歉意,并协助完成对三名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成功取得其中两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在此基础上,苏义飞、李琦律师还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达成具结,进一步压缩了量刑空间。通过多维度的辩护策略,苏义飞、李琦律师成功向法庭传递了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的主观意愿。
五年起刑点降至二年六个月,缓刑虽未获支持但量刑显著从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罪的基础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多人或多次等情节,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涉及三名被害人,属于法定加重情节范畴,公诉机关最初量刑建议亦较为严厉。
然而,在苏义飞、李琦律师的有力辩护下,法院最终采纳了自首、部分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判处被告人L某有期徒徒刑二年六个月。尽管法院未采纳缓刑建议,但相较于法定加重情节可能带来的五年以上刑罚,本案判决已实现显著从轻,充分体现了辩护工作的实效。
家属满意:专业与温度并重,信任与结果同行
判决作出后,L某家属对苏义飞、李琦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家属表示,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苏义飞、李琦律师不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还在情感上给予充分支持,帮助他们理性面对案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最终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最为有利的结果。
结语
本案的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苏义飞、李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与丰富经验。面对敏感复杂的猥亵儿童案件,苏义飞、李琦律师始终坚持依法辩护、理性维权,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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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