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义飞无罪案例二十一:四人涉“1040工程”传销案获不起诉
来源:www.055112.com 日期:2026-03-09 阅读次数:

“1040工程”传销案新进展:委托律师介入获不予批捕,四人终获不起诉
2017年9月,一起备受关注的“1040工程”传销案在合肥市庐阳区出现转折。涉案人员管某某等四人,在委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义飞律师团队进行辩护后,最终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避免了刑事追究。
据了解,管某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6年被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刑事拘留,并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涉及所谓的“1040工程”,即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缴纳份额的方式发展下线,属于典型的传销犯罪模式。
在接受委托后,苏义飞律师团队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管xx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予批捕的意见书》。
辩护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管某某虽被认定为传销组织成员,但其实际发展人数未达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为“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而在本案中,管某某为晋升职位,曾自行出资虚构下线人员,实际并未发展真实参与者,不符合立案追诉条件。
此外,律师还强调,管某某系初犯、偶犯,且本身也是传销骗局的受害者,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逮捕条件。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无证据证明其存在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风险,依法不应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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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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